12月4日下午,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学习。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邹义伟主持学习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站在总结社会发展规律的新高度,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相结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了历史性变革与成就。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能力。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自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充分认识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执政地位、改善执政方式、提高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会议要求,国资国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国资国企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国资国企工作各方面,坚持在法治轨道上一体化推进现代新国企建设。要围绕依法监管、依法治企、依法经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国资委机关要指导企业完善以公司章程为统领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持续抓好各企业“合规管理推进年”活动,有效管控法律纠纷案件。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八五普法”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方法,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和基层职工的法治宣传,持续推动国资国企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扫描分享至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