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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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0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3.《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
4.《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新国资发[2013]528号)
5.《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新国资发[2013]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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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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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处室审核→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下达考核结果及薪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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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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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签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监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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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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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年度考核及薪酬每年6月底,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每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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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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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
2.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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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办理地点
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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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与分配处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自治区国资委518室
联系电话:0991 - 2398232 239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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