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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薪酬确定

作者: 日期:2015-07-03 14∶07 来源: 点击:[次] 【字体: 打印

设定依据

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0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

3.《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4]227号)

4.《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新国资发[2013]528号)

5.《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新国资发[2013]529号)

办理流程

企业报送相关材料→处室审核→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下达考核结果及薪酬通知

办理条件

本年签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监管企业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年度考核及薪酬每年6月底,任期考核及任期激励每年9月底

需提交的材料

1.企业年度(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

2.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承办机构、

办理地点

及联系电话

承办机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与分配处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自治区国资委518室

联系电话:0991 -  2398232   2398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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