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
1.《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30号) 2.《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新国资发[2013]528号) |
办理流程 |
企业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处室审核→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与企业签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
办理条件 |
1.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企业; 2.持续正常经营企业; 3.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 |
办理期限 |
法定期限:无 承诺期限:每年4月30日前 |
需提交的材料 |
1.企业报送年度(任期)考核目标建议值及说明材料; 2.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承办机构、 办理地点 及联系电话 |
承办机构:自治区国资委业绩考核与分配处 办理地点: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自治区国资委518室 联系电话:0991 – 2398232 2398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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