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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机关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作者: 日期:2024-04-09 10∶04 来源:新疆国资委机关党委 点击:[次] 【字体: 打印

为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不断增强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


4月7日下午,自治区国资委邀请自治区党委党校副教授岳海峰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自治区国资委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岳海峰从《条例》修订的意义、主要内容以及抓好学习贯彻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重点解读党的“六大纪律”,以新旧《条例》对比的方式,结合全国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学用结合紧密,帮助党员干部进一步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邵刚要求全委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大对《条例》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把为什么修订、修订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说清楚、讲明白,在抓好集中性教育的同时,推动纪律学习教育成为常态,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机关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必须课,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要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把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准绳。针对近几年国企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用好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活教材”,做好以案促改促治“后半篇文章”。自觉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决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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