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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区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作者: 日期:2023-05-10 11∶05 来源:新疆国资委企业监督处(巡察办公室) 点击:[次] 【字体: 打印

5月6日下午,自治区国资委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区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区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强化整改落实,坚决确保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邹义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关于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开展“专家查隐患”活动检查发现风险隐患的情况通报》。

会议指出,近期国务院、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国资委近期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说明了国务院、自治区以及国资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当前,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致灾因素明显交织叠加,火灾风险持续增大,消防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自治区国资委和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联合检查情况来看,6家企业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51项,反映出区属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形势还不容乐观。

会议强调,各监管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履行安全责任,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认清当前形势,正视问题隐患,切实找实找全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相关企业要对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思,找准症结、综合施策。其他企业要进行对照,深入开展自查,要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紧盯所属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综合体、园区“厂中厂”、商贸城、景区景点、办公大楼、职工宿舍等高风险场所,切实找准找全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会议要求,各监管企业一要压实整改责任。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资金,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对短期内确实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长期整改计划,有序推进整改落实。整改期间,要严格管控风险,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相关涉及改革重组的企业,要坚决防止人员变化导致责任“落空”,坚决防止“新人不理旧账”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对重点岗位、一线操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加强对职工身体健康情况、心理健康情况的了解,防止出现因职工带病上岗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要定期跟踪调度。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调度,建立问题台账,严格验收销号。要加强与属地消防部门的沟通,防止出现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发生。问题隐患整改进展情况,要每周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告。自治区国资委将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与领导班子薪酬、绩效以及干部任用等挂钩。三要强化系统整改。要把消防安全问题整改与国家和自治区帮扶指导组对矿山安全检查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检查组反馈问题结合起来,与各企业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确保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彻底。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问题整改与当前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调研,强化安全形势分析,以党建引领安全,筑牢发展根基。

自治区国资委企业监督处、考核分配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建工作处、机关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总监、安全部门负责人现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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