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自治区国资委召开国资国企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部署,全面总结2022年工作,安排2023年重点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伊力扎提·艾合买提江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胡开江作工作报告。会上,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自治区国资国企工作作出的批示,同时对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精神进行了学习。
会议指出,2022年,全区国资国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克服经济下行、疫情反复冲击等多重困难,国有企业经济运行体现了“改革驱动、稳中有进、提质增效、再创新高”的发展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利润总额260.92亿元,增长13.8%,创历史新高,上交税费222.01亿元、增长25.2%(其中30家区属监管企业利润总额202.04亿元、上交税费145.9亿元,分别增长6.9%、24.2%,14个地州市首次全部盈利,利润总额60.71亿元、增长47.9%)。“稳”的基础持续巩固,“改”的动力显著增强,“进”的势能加快聚集,“好”的态势越发明显,为稳住自治区经济基本盘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2023年,全区国资国企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着眼新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中的新定位,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实施布局优化工程、改革攻坚工程、提质扩量工程、创新驱动工程、监管提升工程、党建质量工程等“六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在推动全区经济整体好转、社会全面进步中作出更大的贡献。到2023年末,全区国企主要预期发展目标:“五项主要经济指标”实现10%左右的增长,即全年营业收入达6590亿元、利润总额达285亿元、资产总额达39250亿元、净资产达13350亿元、上交税费245亿元;“五率”指标实现“一稳四提升”,即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营业现金比率同比进一步提升。
会议强调,2023年全区国资国企要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信心决心,坚持目标引领,强化结果导向,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以心中有数保持战略清醒,以心中有底坚定战略自信,以心中有责强化战略主动,以重点改革的有效突破带动国资国企改革质效的整体提升,实现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要抓管理提升,夯实高质量发展的根基,强化战略管理,通过清晰的战略规划,引领企业发展方向,深化对标管理,通过对标管理反复优化提升,建立起一套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企业实际的管理体系与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品牌管理,提高国企的核心竞争力。抓产业争优,加快完善现代产业体系,选准产业发展方向,紧扣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在煤炭煤电煤化工、油气生产加工、有色金属矿业、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棉纺服装产业等领域落地一批产业项目、建设一批一流企业、培育一批先进集群。抓项目增投,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规模。大力实施一批基础设施项目,机场集团、水发集团、交投集团、能源集团、新能源集团、数字产业集团等企业,要大力推动交通、水利、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重大项目,打造一批新的标志性工程,发挥国企的引导带动作用。围绕“中央产业兴疆行动”,加快推动央企产业兴疆项目落地。抓科技创新,着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把握创新出发点,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用好创新载体,促进创新成果转化。抓监管提效,聚力增强专业化监管能力,防范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安全风险、环保风险。
会议要求,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始终做到“两个一以贯之”,正确处理好“大与小、新与旧、产与融、放与管、稳与进”的关系,“当前与长远、国企与政府、一把手与班子及团队”的关系,以及“改革与发展、稳定、安全”的关系,注重抓主责主业、抓内部管理、抓扭亏增效、抓科技创新、抓激励约束、抓监督管理,实现国企当自强。
会上,新疆新能源集团、交投集团、新业集团及昌吉州、阿克苏地区作了交流发言。
自治区国资委、各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分管领导和国资委负责同志,自治区有关厅局同志,国资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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