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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信息中心)

作者: 日期:2019-06-09 09∶06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点击:[次] 【字体: 打印

负责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和党组织关系归口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管理企业的党员电化教育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电教中心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建设和管理国资委电化教学资源库,对电化教学资源进行分类和编目;督促检查企业电教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企业党员电教片(教学课件)拍摄制作。指导自治区企业多媒体教学资源建设,组织企业开展党员教育电视片制作和展播,实现企业党员干部远程网络教育;加强企业电教片制作队伍建设。

3.承办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承办国资委网站、OA办公网络的维护和技术服务等工作;承办与国务院国资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州、市)国资委的远程通讯网络的连接工作;承办网站信息的接收、整理、发布等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4.承办国资委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负责国资委系统国资监管数据库的规划、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国资委国资监管信息数据库软件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5.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

中心负责人:再帕尔·苏里坦     联系方式:0991-2386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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