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自治区国资委聚焦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实施布局优化工程、改革攻坚工程、提质扩量工程、创新驱动工程、监管提升工程、党建质量工程等“六大工程”为抓手,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在推动全区经济整体好转、社会全面进步中作出更大的贡献。现结合实际,对全年重点工作提出如下计划:
一、突出目标引领,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主要经营目标。区属监管企业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费同比增长10%以上;平均资产负债率保持稳定,净资产收益率增幅与利润总额联动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与自治区GDP增幅保持一致,营业现金比率、研发投入强度增幅分类设定。
2.建立完善监管企业与地州市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机制。选取核心经营指标开展绩效序时排序,构建对标对表、比学赶超发展氛围。
3.健全日常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对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健全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年度经营目标圆满完成。
二、突出完善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布局优化工程
4.开展中期规划调整。编制完成《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十四五”发展中期调整规划纲要》。强化地州国资规划调整对本地布局结构的引领作用。
5.明确战略定位和主业范围。重新核定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范围,研究印发《关于监管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规范投资。
6.加快战略性重组和新公司组建。加快数字新疆集团、商贸物流集团、亚新煤层气集团等挂牌运营,完成人力资源开发集团、检验检测集团、征信公司和通用航空公司等一批专业化公司的组建。
7.深化改组组建企业内部改革。深化水发集团、交投集团内部二次改革,促进班子队伍、制度流程、企业文化等整合融合。推动新组建企业加快定战略、配班子、建队伍、明流程,步入高质量运营轨道。
8.加大优势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动能源集团、新投集团等企业新增煤炭产能核准工作,尽快形成优质产能。推动新能源集团尽快启动疆电外送第三通道10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2024年底投产发电。支持文旅投集团整合全区旅游资源和涉旅经营性资产,打造全区旅游业龙头企业。
三、突出激发活力动力,大力实施改革攻坚工程
9.开展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统一部署,出台并组织实施我区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
10.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以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一体推进集团和子企业董事会建设,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公司治理,以更大力度打造现代新国企。
11.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加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精准考核和刚性兑现,全面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大力度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落实落细,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分配机制,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
12.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支持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指导推进建筑设计研究院开展员工持股,促进企业与员工共同成长。
13.加快推动首发上市。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完成宝地矿业等企业上市。
14.推动产业引导基金高效运行。支持产业引导基金通过子资金等多种方式投资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和拟上市项目。支持交投集团、水发集团等企业利用基础设施公募REITs等金融工具,助力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5.复制推广“双百”“科改”企业经验。巩固深化西部黄金、蓝山屯河、美克化工、交建股份4家“双百企业”和雪峰科技“科改示范企业”改革专项成果,锻造一批国企改革尖兵。
四、突出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提质扩量工程
16.扩大监管企业投资总量。制定2023年区属监管企业项目投资计划,建立“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强化投资项目跟踪与服务,不断发挥投资拉动的关键作用。
17.深化区地协同发展。加强与14个地州对接沟通,推动与乌鲁木齐、阿克苏等地签约或意向项目落地,并科学谋划新的合作项目,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18.全力做好要素保障。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紧盯土地、资源、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政策,帮助企业协调备案审核、落地、建设、投产等各类手续,汇聚重点项目建设最大合力。
五、突出促进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工程
19.强化科技创新目标引领。印发《自治区国资国企2023年科技创新工作要点》,加大多元化研发投入,推动一批企业入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
20.攻坚重点产业技术。组织监管企业制定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攻关清单,指导监管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平台,推动监管企业联合央企、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
21.加大科技创新考核激励力度。研发投入强度全覆盖纳入监管工业企业年度考核目标体系,对贡献突出、成效明显的分别给予考核加分、利润加回、工资总额管理特殊清单的奖励支持。
六、突出实现保值增值,大力实施监管提升工程
22.全面加强法治化监管。制定《自治区国资委出资企业合规管理办法》《自治区国资委法务专家库建设管理规则(试行)》等,调整细化2023年国有企业法治建设考核细则,指导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
23.开展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制定出台对标一流企业价值创造行动工作方案,加快实现国有企业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24.持续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压减法人层级、参股企业清理、盘活处置资不抵债企业、减亏治亏、整治虚假贸易等专项治理行动。
25.修订考核分配管理办法。修订出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26.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研究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防风险工作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滚动形成《“一企一策”防范化解风险责任清单》,及时发现并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各类经营性风险。
27.推动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制定《自治区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明确区地县三级国资监管机构及其监管企业的建设任务。
七、突出强根铸魂固基,大力实施党建质量工程
28.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完善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清单,细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程序和工作流程,同步理顺董事会、经理层运行机制。
29.加强“三基建设”。深入开展“五个好”党支部和“四个合格”党员创建活动,持续打造“红心照国企·党旗映天山”党建品牌,创新开展“一企一品”创建活动,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
30.加快建设“清廉国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和公司治理更好衔接,强化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同、沟通、会商机制,抓好专项整治,深化政治巡察,加强作风建设,为企业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