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努力完成生产经营目标任务
(一)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制定提质增效的方案,完善措施、落实责任,量化细化全年生产经营目标任务,深挖潜力、自我加压,以更加积极的目标统领全年稳增长工作。加大考核的力度,确保任务层层分解、压力层层传递,切实做到目标到岗、任务到人。
(二)主动作为,抢抓市场。牢固树立市场意识,根据形势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抓住市场出现的需求回暖、价格回升短暂机遇加大产销力度,开展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工作,努力增加市场份额。
(三)通过行业对标管理增加效益。大力推行“对标”管理,企业要紧紧盯住行业最好水平,发现自身差距,从而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方向。特别是要理清在投资收益、劳动生产率、资产报酬率、单位生产能耗等经济技术指标与行业标杆的差距。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引入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推行精益管理来提升效益。
(四)严控成本,压缩费用。强化全员、全要素、全过程成本管控,创新成本费用管控方式和机制,增加刚性支出弹性,确保营业成本增幅低于营业收入增幅。严控采购成本,提高集中采购比例。严控人工成本,严格落实考核分配制度,坚持将考核结果、经济效益与企业负责人薪酬、企业工资总额紧密挂钩。严控资金成本,大力压降“两金”规模,推动资金集中管理,改善资本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五)严控风险,稳健经营。制定降杠杆的专项方案,严控债务风险,加强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把负债率降到合理水平,妥善化解风险;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的贸易业务,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和“空转”贸易;严格投资管理,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严控高负债企业推高企业负债率的新增投资,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新增投资;加强现金流管理,努力实现企业资金统一监管。
二、积极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地,确保国资国企改革有序推进
(一)加快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的顶层设计。加快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等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为深化自治区国资国企改革提供政策指引。
(二)全面深化“九项改革”试点工作。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尽快在改体制、改机制、改模式上见成效,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进改革,尽快在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法人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经济、分类改革、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强与主管厅局的对接,切实做好已列入第二批纳入国资监管的52户企业的清产核资等基础工作,有序推动改制后纳入国资监管的112户企业的改制工作,稳妥推进60户资不低债和“三无”企业的退出工作。
(四)加快推进资源资本化进程。继续推动矿产资源以资本金的方式注入国有企业,壮大国有企业的实力,增强发展后劲。拓宽资源资本化领域,推动土地、旅游、房产资源作价出资注入国有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和金融创新手段,使资源价值最大化,尽快使自治区本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达到万亿,增强国有企业融资投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五)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推进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扎实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医疗教育机构深化改革、市政社区职能分离移交和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改革,推动企业轻装上阵、加快发展。
(六)加大企业上市的推进力度。充分利用好中国证监会给新疆开辟的“即报即审”绿色通道,加快推进拟上市企业的上市进度,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三、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一)坚决瘦身健体。坚决压缩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单位,不断提高集团管控能力和运行效率。加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规范企业运行程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做到体系完整、全面控制、执行有效。
(二)处理低效无效资产,提升盈利能力。持续推进亏损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做好业务整合、冗员分流、债务重组、清产核资等工作,努力止住“出血点”、缩减亏损面,减少亏损额,实现同比减亏。
(三)加大技术改造革新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学习对标,对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三五”科技规划、中国制造2025、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中的政策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创新发展规划。加大研发费用的投入力度,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再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成果转化,努力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发展,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迈进。
(四)大力推进“双创”工作,推动形成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基础平台建设,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实现网络化共享、集约化整合、协作化开发和高效利用,运用大数据创新生产方式和运行机制,构建开放高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跨界创新融合,催生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
(五)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建立健全科技带头人和技术专家制度,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发展双通道,探索实施股权、分红权等激励方式,激发科研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托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和对口援疆有关人才支持政策,积极引进亟需的高层次和适用型创新人才。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创新人才共建工程,推动校、研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加大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切实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四、坚持突出精干主业,加快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步伐
(一)聚焦发展主业。坚定不移突出主业、做强主业,加强对企业主业的管理,把监管的重点放在提升主业竞争力上,推动各类资源向主业集中,不断增强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或品牌的知名度。
(二)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投资导向,按照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适度扩大总需求的思路,发挥区属国有企业在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和深加工方面的引领作用,争取打造一批农牧产品特色品牌;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围绕煤电煤化工、有色金属、纺织服装产业方面的优势,加快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推动产业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科技投入,着力在新能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有所突破;积极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介入旅游产业、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金融业发展,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向主业和优势产业集中。
(三)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强企业间重组整合,通过股权合作、资产置换等方式,推动优势资源向符合自治区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领域集聚,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环节集聚。以区域行业龙头企业为主导,加强企业间专业化兼并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减少无序竞争和同质化经营。加大企业内部整合力度,精简子企业数量,增强集团管控能力。
(四)积极推进产业援疆工作。召开央企和19援疆省市国有企业产业援疆推进会,强化“四委联动”工作机制,推动产业援疆工作向重点关键领域聚集,通过股权合作、技术合作、经营管理人才双向挂职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力度,加快引进新疆亟待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加强与央企和19援疆省市国有企业合作,积极推进央企属地注册。积极争取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的项目,不断拓宽产业援疆的领域。
(五)积极稳妥推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进一步加强“走出去”战略谋划,主动对接国际市场需求,积极构建能源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相协同、实体产业与金融、物流产业相协同等合作模式,推动产品、技术“走出去”。
五、积极推动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一)优化国资监管职能,实现规范高效监管。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进一步梳理监管职能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出资人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完善监管责任清单,准确定位国资监管职能,不断提高监管效能。要切实做好“放管服”,放的有序、管的有力、服务要优质。把责任和权利区分开,必须要权责一致,权必须有监督,接受上边的监督,对下边也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督体系,这是责任。
(二)加强监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外派监事会监督,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运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董事会和经理层依法依规履职情况,企业内控体系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重点,加强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切实整合监督力量,增进监督协同,提高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开展委派总会计师试点工作,加大对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的追究力度。
(三)加强境外投资管理,确保境外资产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深入开展境外投资项目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做到境外企业、境外业务审计全覆盖,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业务的年度审计。健全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境外投融资、产权变动和资金的管控,强化境外法律风险防范,逐步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水平。以监管信息化建设为龙头,全面梳理优化监管流程,建立科学有效的标准和制度体系,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深度融合,消除监管死角和空白点。坚持依法监管,健全完善国资监管法规制度体系,严格按照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职。加强章程管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和股东代表作用,注重通过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出资人意志。
(五)扎实开展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的要求,不断完善指导监管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顺畅、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做好对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把关,把改革任务落准落细落实,努力促进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
(六)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改革发展创造条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政策协调与沟通,积极反映企业困难和政策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争取各方面支持,想方设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加强国资委系统信息共享,交流改革发展经验,不断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
六、认真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一)坚持全面从严,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关于在深化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完成党建“十三五”规划制定工作,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确立企业党委(党组)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和“学讲话、转作风、抓落实”学习教育活动,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作风教育纳入国资委系统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及时分析企业改革发展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着力解决各级工作中不严不实等问题。强化督查督办、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着力解决制度棚架、政策棚架、管理棚架问题,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为实现总目标服务。
(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要求,建设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严格程序、严格责任、严格把关、严格监督,选好用好干部,解决“重选轻管”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依托各类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做好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员等人才培养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工作,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研究制定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企业基层党建工作交流,完善基层党建基础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把党员入口关,做好党务工作者特别是支部书记培训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规党纪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司治理“四对接”和转型升级“两项工程”,抓好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切实抓好巡视整改,做到巡视发现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以防止“四风”反弹为着力点、切入点,深化“纪律教育年”和“三项治理”工作,坚定不移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持以“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为反腐目标任务,以“三种情况三种人”为重点,处理好“树木与森林”关系,突出执纪重点,提高执纪质量和效率,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七、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企业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12141”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加强对稳定工作的领导,强化对稳定形势的研判,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防恐维稳工作责任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占领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持续深入开展好“访惠聚”活动。选派优秀干部组建“访惠聚”工作队,认真落实“1+2+5”工作机制,统筹“访惠聚”工作队、驻村管寺干部、村(协)警和支教的教师四支力量,围绕“搞好‘一个教育’、增强‘一个能力’、实现‘六个满意’”,切实做到“八个一”“八必问”“八必访”,落实“一条主线”“一个重点”“九项工程”,完成好“八项任务”,在“到人、管用、有效”上下功夫,不断巩固“去极端化”成果。
(三)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理念,完善对口扶贫规划,积极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以龙头企业发展强化区域“造血”能力,扩大就业,引领贫困农牧民脱贫。将精准扶贫工作与“访惠聚”活动紧密结合,围绕发展壮大村民集体经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提高村民收入,实现“增收、减贫”,提高扶贫效果。
(四)高度重视防恐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防恐维稳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防恐维稳和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安防工作投入和检查督查力度,确保企业在防恐维稳和安全环保方面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