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所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职责追究倒查机制,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委内处室和有关方面监督中发现移交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建立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加强监督能力建设;联系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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