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监督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综合分析自治区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建立总会计师委派制度,督促总会计师报告企业重要经营事项和重大风险,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评价工作;依法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情况。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
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
处室负责人:孟凡奎 联系电话:0991-239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