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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

作者: 日期:2024-05-15 09∶05 来源:新疆国资委宣传工作处 点击:[次] 【字体: 打印

近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金之镇主持学习并提出学习要求。

集体学习前,中心组成员对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认真开展自学。集体学习时,重点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摘编等内容进行学习,3名班子成员围绕此次学习主题,结合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书面交流。

会议指出,今年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国资委举办读书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和提升学习效果的有效举措,目的是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切实搞清楚党的纪律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力,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成效。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委领导以上率下,带头静下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带头深入思考,带头查摆问题,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为。国资国企各级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要走在前、作表率,在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党员干部要全神贯注,认真反复学习《条例》,深刻理解党纪党规的内涵和精神,真正把遵规守纪刻印于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会议强调,在党纪学习教育全过程,要坚持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不随意增加“自选动作”,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紧盯影响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着力纠治工作简单化、上下一般粗、“一刀切”、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行为,强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坚持正风反腐一起抓,深入整治任性决策、躺平甩锅、敷衍塞责等作风顽疾。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起来,同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坚持“两个一以贯之”,着力在完善企业经营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促进党的建设与国企改革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增强管党治党责任感使命感,一体推进“三不腐”战略实施。锚定新疆“五大战略定位”、“八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十张网”等重点领域,科学高效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提升项目服务效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切实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找到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不断推进新征程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丽新疆积极贡献国资力量。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外部董事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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