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学习。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副主任胡开江同志主持学习会。
会议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的发展。
会议强调,国资委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国资国企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始终把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把国资国企安全生产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会议指出,国资委要履行好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日常要通过调研指导、督导检查、巡察、监督追责等方式督促区属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提醒企业,并做好督促整改。要强化规划引领,指导企业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之间关系,带头履行社会责任,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尤其是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让企业主要负责人时刻有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不能当“甩手掌柜”,对安全生产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带队检查,高位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做好对区属企业安全生产的年度专项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完成年度各项任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先选优,严禁发放安全生产奖。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挂钩等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体现在年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该扣分的扣分,该降级的降级,该减薪的减薪。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责任追究等方式予以严肃问责,突出严的主基调,形成严的监管氛围。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驻委纪检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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