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注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办法》和《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74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174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国资监管重点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努力增强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监管水平的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国资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统一负责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主要负责。二是对信息上网公布的程序进一步进行规范,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召开3次专题会议进行通报和安排部署。四是强化公开环节把关,坚持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涉密文件、事项坚决不公开。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社会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国资国企改革信息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四是坚持直接监管企业信息报送和采用季度公开制度,促进企业信息公开。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一是依托自治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对网站进行了重新定位和升级,取消个别不符合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的栏目。二是主动公开有关国资监管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自治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及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工作等。三是根据领导调整,及时公开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照片和简历、国资委主要工作职责,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务工作安排、咨询投诉电话、国资委工作动态等。四是指导监管企业积极报送并主动公开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科学发展、体制制度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等信息。
二、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度自治区国资委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94条,其中新闻资讯类信息947条,占总数的86.56%;自治区国资监管类信息147条,占总数的13.44%。国资监管类信息中,公开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数的0.18%;政策制度类信息28条,占总数的2.56%;通知公告类信息22条,占总数的2.01%。同时,主动公开了《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说明》、《自治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等重大事项。
(二)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稳步推进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门户网站每月公布《自治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对全区国有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指标进行公开;二是每季度召开自治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通报会,会议选取4家左右企业进行发言通报企业自身运行情况,会后及时将情况通报和企业通报在国资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三是积极推进直接监管企业日常生产经营信息公开,督促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的通知》(新国资办〔2015〕21号)要求,对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每季度对企业报送和信息采用情况进行通报。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委没有收到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对于单位和个人到我委现场咨询有关问题的,及时提供准确满意的答复。对门户网站领导信箱来访信件,按照工作流程及时处理,给予认真答复。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没有关于国资委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机关和监管企业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加强,工作能力和信息编写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载体需要多样化等。
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条例》、《办法》等文件的学习研究,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有关要求,认真清理自治区国资委政务(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完善公开目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加大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指导,明确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工作要求等,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公开财务信息,加强对地州、市(县)国资监管机构公开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