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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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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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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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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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
200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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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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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等级:
法律
正文

资料提供:法律之星 引用时请对照正式文本
引用本法
共0条
引用本法
- 引用本法规的文件: 共0篇
- 【法律】 共0篇
- 【行政法规】 共0篇
- 【司法解释】 共0篇
- 【行部委文件】 共0篇
- 【地方法规】 共0篇
- 【裁判文书】 共0篇
本法引用
共49条
本法引用
- 引用本法规的文件: 共49篇
- 公司法
- 传染病防治法
- 保守国家秘密法
- 票据法
- 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 矿产资源法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 关于惩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 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
- 森林法
- 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文物保护法
- 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 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
- 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
- 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 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 兵役法
- 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的决定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 档案法
- 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 商业银行法
- 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 关于禁毒的决定
- 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 刑法
- 土地管理法
- 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 统计法
- 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的补充规定
- 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 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 宪法
- 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
-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 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
- 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
- 药品管理法
- 会计法
-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
- 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 刑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