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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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12-03-16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力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新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时期。为深刻把握新疆区情及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把握后危机时代国际国内发展新形势、新特点,把握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认真梳理工作思路,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在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进程中,发挥好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特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国有经济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与问题

“十一五”时期是我区国有经济发展最具开创性的五年。自治区国资委自2004年10月成立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原则,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依法行权履职,初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法规制度体系,在积极探索中前进,在迎接挑战中成长,开创了国资监管工作新局面;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活力、竞争力明显增强;坚定不移地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新疆开发建设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同时积极帮助自治区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加快发展,逐步形成了“双轮驱动”格局;全区国资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国有经济的功能和作用充分发挥,为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国有经济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关系到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的大局,国有企业不仅是我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也是维护稳定的中坚力量。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区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351.8亿元增加到860.2亿元,年均增长19.6%;净资产从132.6亿元增加到462.6亿元,年均增长28.4%;实现利润总额从4.2亿元增加到25.6亿元,年均增长43.5%;上缴税金由7.6亿元增加到16.7亿元,年均增长17.1%;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由103.1%上升到106.8%,上升3.7个百分点。

其中: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户数已由100户调整为43户,资产总额从300.5亿元增加到802.3亿元,年均增长21.7%;净资产从112.9亿元增加到434.6亿元,年均增长30.9%;实现利润总额从3.8亿元增加到24.5亿元,年均增长44.9%;上缴税金由6.3亿元增加到14.8亿元,年均增长18.7%;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由103.6%上升到108.5%,上升4.9个百分点。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制约国有经济改革发展的矛盾和问题还远未根本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到位,“三统一、三结合”的原则需要进一步落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进程缓慢;国有企业改革滞后,活力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的问题还很突出;国有经济规模小、布局分散,科学跨越、后发赶超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二)面临的形势与环境

1.国有经济面临的发展机遇

——国际金融危机后新一轮经济上升周期将带来新机遇。金融危机过后,全球经济在重大调整中将逐步走向再平衡,具备持续增长的新动力,进入下一个景气周期。“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国家将会保持稳定、连续的宏观政策基调,维持稳定的经济增速。新疆作为我国重要资源的战略基地和进口资源能源安全大通道,在国家经济安全战略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将成为国家开发建设热点。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创造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对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进行了重大部署,决定集中全党全国的力量支援新疆建设,确保新疆到201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GDP)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此,中央将在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大力支持,包括从国家战略层面扩大新疆对内对外开放,加快推进新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新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的进程,促进新疆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等各个方面,新疆将迎来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的新时期。

——19省市加大对口援疆力度带来了新机遇。中央在全面总结过去13年对口支援新疆工作成绩、充分借鉴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区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了19省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对19省市对口援疆工作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中央要求各对口支援省市切实建立起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全方位援疆的有效机制,支持受援地区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新疆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为新疆国有经济科学跨越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推动力。

——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带来了新契机。中央在总结过去10年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西部地区发展的主要目标,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夯实农业基础和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西部地区社会事业、加快重点经济区发展及扩大开放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并且从财政、税收、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价格、生态补偿、人才和帮扶政策方面,全方位加大扶持力度、体现项目倾斜。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新疆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带来了新契机。

——各族人民求发展、思稳定的强烈愿望将形成强大推动力。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新疆进入建设西部强区和全国可持续发展重要支点的新阶段,迎来了建设发展的热潮。各族人民开放、进取、敢于创造“新疆速度”、“新疆效率”的激情必将充分激发,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的强烈愿望必将形成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国有经济科学跨越。

2.国有经济面对的严峻挑战

——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深刻。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积极应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贸易磨擦明显增多,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有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以更广阔的视野,冷静观察,沉着应对,深刻把握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大势,积极创造科学跨越发展的新优势。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的压力加大。新疆资源丰富,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走“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当前地方国有企业基本分布于传统产业,发展层次低,无论思想观念、发展理念,还是资金、技术、人才、装备、管理,都面临改变发展的软环境和硬条件、实行绿色增长和可持续增长的沉重压力。

——社会稳定的制约和社会矛盾凸显的压力上升。一方面,受国际反华势力和“三股势力”的影响,新疆的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有时甚至是十分激烈的。“7·5”事件后,部分群众稳定感异常脆弱,民族团结工作面临很大困难和压力。另一方面,当前正处于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非常时期,涉及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就业用工等问题层出不穷,这些矛盾在新疆往往又容易被放大、被激化,成为影响稳定和发展的严重社会问题。

(三)国有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及国资委的基本选择

根据经济发展的阶段性规律,结合后危机时代国内外形势和新疆国有经济定位及其发展实际,“十二五”期间新疆国有经济发展将呈现如下五大趋势和特点,我们在总的发展方针上与之相应的基本选择是:

1.国有经济进入科学跨越发展的新时期,抓住发展机遇,推进发展的战略转型,强化投资和产业两大支撑,加快科学跨越步伐,发展壮大规模实力,进一步增强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新疆经济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发展,是我区国有经济发展总的战略取向。

2.国有经济发展处于全面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立足新疆气候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现实,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导入生态经济建设新目标,坚持“低碳、绿色、宜居”原则,严格节能减排,实行产业生态化与生态经济化,推进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整体素质提高,是新疆国有经济持续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3.国有经济发展处于全力推进市场化进程时期,全面遵循市场规律,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新体制,是新疆经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

4.国有经济发展处于区域协作升华时期,努力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引领对口援疆省市经济协作,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依托新疆资源、地缘、后发优势,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高地,是新疆国有经济在开放、竞争的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因素。

5.国有经济发展处于加快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时期,通过国有资本的率先投入,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欠发达地区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区域协调,是新疆国有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国有经济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为目标,全力实施自治区党委的战略选择,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构建权责相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坚持以创新带动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坚持“双轮驱动”,推进融合发展;坚持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其政治优势;坚持民生为本,加强和谐企业建设,为实现新疆“十二五”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十二五”时期必须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布局结构调整、更加注重职能定位、更加注重产业关联性、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改善民生,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科学跨越原则。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坚持“两个可持续”(即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探索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模式,实现速度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2.依法监管原则。依据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律,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机制,强化监管责任,增强国有企业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3.改革创新原则。把改革创新作为国有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不断深化监管创新和企业管理创新,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技术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创新引领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实现创新与转型的有机统一。

4.国有资产价值最大化原则。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牢固树立全区国有经济“一盘棋”的思想,推动国有经济资源优化整合,以创名牌、创品牌为重点,打造一批在全国和自治区有影响力的企业;引导企业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民生建设作为和谐企业建设的重中之重,让全体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为新疆的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区级国有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国务院国资委提出的“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两新”目标,突出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加快优化布局结构,完善体制机制,注重民生改善,推动国有经济实现科学跨越,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1.国有经济总量目标

到2015年,国有企业总资产2400亿元,年均增长23%以上;净资产11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利润总额110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每年力争108%。其中:

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65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净资产总额88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利润总额105亿元,年均增长35%以上。

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5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净资产总额200亿元,年均增长18%以上;利润总额5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

未纳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12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净资产总额7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利润总额2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

2.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目标

(1)国有企业行业分布趋于优化。通过产权流动和重组并购,推动国有资产从不具备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向传统优势产业、地方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向公共服务领域集中,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和国有企业分布领域。

具体目标是重点发展八大产业板块:

投融资平台板块:以现有的国有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产业投资、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一体化模式,打造区域性社会资源配置平台、各类资本进入与退出平台、各类交易信息集散平台。围绕自治区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充分发挥国家投资的导向和放大功能,正确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有色产业板块:以资源控制、采选、冶炼和深加工一体化为导向,以铜、镍、铅、锌、铝等传统金属为支撑,重点整合锂、铍等稀有金属和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资源,并择机推动上市。

化工产业板块:以现有化工企业为基础,打造“大化工”板块,突出煤化工和有机化工等优势,形成化工产业集群。

商贸物流产业板块:以现有优质资产整合组建集团公司,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整合内外贸易和物流包装关联企业,打造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商贸物流产业板块。

交通建设产业板块:以新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加大交通建设市场和资源的整合力度,发展壮大交通建设产业板块,通过提升交通建设企业的素质和竞争力,积极参与区内外和周边国家市场竞争。

资源能源产业板块:以优势资源为依托,以现有资源型企业为基础,加大整合力度,打造资源能源集团公司,推动资源能源配置市场化,加快资源资本化进程,提高资源使用效率。

旅游产业板块:以国有旅游企业为基础,通过加强旅游资源的市场化整合,加快发展步伐,积极打造旅游企业上市。

文化传媒产业板块:以区级出版印刷、新华书店、广电网络企业为核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独具新疆特色的文化传媒产业。

(2)国有经济区域布局趋于合理。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作用,建立有利于国有资产跨地区重组的机制,实现国有经济合理的区域布局。在经济较发达的天山北坡经济带和城市地区,重点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发挥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主导作用。在经济欠发达南疆地区,立足于当地资源,以解决社会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力度,兴建和发展一批与区县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到欠发达地区投资、创业和发展。

(3)国有经济产权结构趋于合理。全面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国有经济产权结构。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区域经济命脉的行业、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矿产资源领域、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国有经济必须占据主导地位;在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国有企业要发挥骨干作用;在一些竞争性行业中,国有企业要当好排头兵。

(4)国有经济资本结构趋于优化。充分利用国家支持新疆跨越式发展的政策优势,推动优势骨干企业增强市场化融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能力,提升国有资本的货币化、证券化水平,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提高国有资产增值效率。

(5)打造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坚持以企业整合并购为重点,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在有色金属、投融资、煤化工和有机化工、交通建设、风能光伏发电等具有产品优势的直接监管企业中,重点打造几个资产总额、经营总值都过100亿元的企业集团,使其成为全区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在局部形成产业集群,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和地方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

(6)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通过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优化调整,企业竞争力将明显增强。一是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二是资源配置更趋优化,主业发展更加突出,资本规模迅速扩大,企业的效率稳步提高;三是企业技术内涵和管理内涵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市场上叫得响的名优产品,品牌知名度和企业知名度稳步提高;四是开拓内外市场的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市场占有率稳步提高;五是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美誉度。

3.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建立起相对完备的监管机构体系。在自治区和大部分地州,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国资委—国有资产运营和投融资平台—出资企业”或“国资委—出资企业”的管理模式。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以落实出资人职能为核心,建立较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立科学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审议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企业法律总顾问制度,确保国有资产监管科学有序。

4.区级国有资产监管目标

科学界定监管范围,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努力推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

(1)直接监管企业:对直接监管企业,在继续做好集团(总部)层面监管的同时,将出资人监管向其下属公司延伸。

(2)委托监管企业:对委托监管企业,力争在2012年底前纳入直接监管范围,并通过改制重组,优化资产配置,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的基础上,建成一批优势骨干企业。

(3)未纳入监管企业:对未纳入监管企业纳入委托监管范围,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指导帮助主管部门有步骤分类别推进企业改制,依托资源和市场,将优质存量资产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并适时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纳入直接监管范围。

(4)其他经营性国有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拓宽监管范围,力争将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国有资产、境外经营性国有资产逐步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出资人监管责任。

(5)资源性国有资产:积极探索资源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有效途径,逐步实现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集中统一监管,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利用效率。

(6)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积极探索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的途径和方法,推动国资监管向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延伸,逐步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管。

5.国有企业改革目标

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公司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1)直接监管企业:推动企业决策层和经营层相分离,全面推行外部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等制度,对产权多元化企业推行委派国有产权代表制度,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整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推行扁平化管理,突出主业,全面清理三级以下子分公司。

(2)委托监管企业:以公司制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全面推行企业改制,从制度、法律层面逐步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企业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3)未纳入监管企业:纳入监管后,全面推进改革改制工作。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微利或勉强维持的中小企业,采取破产、出让、注销等多种方式加快市场退出步伐。积极推动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劳动、人事、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并依托资源和市场,适时推动优化重组,将优质存量资产逐步向优势骨干企业集中。

(4)地、县企业:指导监督地、县企业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和劳动、人事、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引导鼓励国有优势骨干企业按产业发展规划,在全区范围内推动联合、重组,支持和帮助地、县企业发展壮大。

6.科技创新目标

建立推动科技创新的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制度,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培养引进科技人才的长效机制,加大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关键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产学研的有机结合。“十二五”期间,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3%以上,力争在共性、核心技术研发和培育知名品牌方面取得新进展。

7.企业家培养目标

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干部相结合,使用干部与培养干部相结合,制定和实施企业家选拔培养规划,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全球视野、大局意识、战略眼光,政治强、作风好、懂管理、善经营的企业家队伍,为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8.民生改善目标

建立职工收入与企业发展的联动机制,实现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实现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职工收入水平相协调,努力增加低收入职工的收入,逐步消除职工贫困现象;努力改善环境,积极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和水平,增强国有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国有经济的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优化国有经济产业布局

1.做强做大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

抓住新疆加快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的历史机遇,立足基础,发挥优势,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发展能源(以煤炭煤电为主)、机械制造(以风机制造为主)、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化肥、制碱、硫酸等)、冶金(以有色金属为主)、高载能(电石、电解铝等)及建筑材料(水泥、玻璃等)等新疆传统优势支柱产业。

2.加快发展现代物流、旅游等第三产业

抓住国家在喀什、霍尔果斯设立特别经济开发区、将乌洽会升格为“中国―亚欧经贸博览会”、“把新疆打造成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基地”的机遇,一是不断整合资源,建设起点高、规模大、辐射强,集运输、仓储、包装、流通、配送等功能一体的物流基地,打造具有新疆特色的集贸易、物流为一体的生产性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物流行业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二是充分利用新疆独特的旅游资源,不断整合和挖掘新疆旅游资源,做强做大做精旅游业。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餐饮、宾馆、物流、商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效应,使旅游业成为新疆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支柱产业。

3.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

充分利用国家鼓励发展可再生资源的优惠政策,发挥好新疆光热和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以风电、太阳能一体化综合利用为发展方向,以建设光电综合利用电场为基础,着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电场设备吊装、运营维护等技术服务领域,逐步形成风能、太阳能利用上下游一条龙的产业链条,逐步建成机组研发、设备制造、技术服务、管理运营等体系完整的风电产业基地,推动新能源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4.大力推进民生产业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围绕棉花生产基地建设,延伸棉花产业链,提高棉花产业竞争力,振兴棉纺织行业;围绕产品优势打造产业优势,发展现代农副产品加工业,创出绿色知名品牌,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5.大力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产业

抓住中央加大新疆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以公路交通设施建设为重点,通过BOT、BT或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进一步提高交通建设项目建设速度和资金使用效率,为自治区顺利完成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6.引导发展大企业配套服务业

按照自治区产业政策与规划,通过资金投入、政策支持等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地方国有企业发展大企业大集团配套服务业,以大企业大集团为龙头,形成一批产业集群。

(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定位,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实行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选人用人权相结合,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二是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制度。明确董事会权责,逐步实行出资人由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向管理国有出资人代表转移,经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用和管理。积极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制定出台《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规范外部董事管理;三是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加强企业党委班子建设,提高法人治理结构中各个层面共产党员的能力和素质,保证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

2.建立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

明确董事会对企业经理层成员的选聘权,建立和完善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拔任用机制。一是改革企业经理层成员选拔任用的渠道和程序、取消行政级别、强化实绩和社会评价的作用。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等方式,面向区内外、国内外广纳人才,做到发现人才、储备人才和科学选拔使用人才;二是加大民主参与的力度,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人推荐到重要岗位上。

3.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水平适度、结构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一是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监管企业收入分配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基本建立起国资委依法监管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监管企业收入分配管理调控体制;三是在监管企业内部基本建立起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4.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控战略风险、投资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一是建立企业决策机构的制衡制约监督机制,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强化业务流程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从人员、组织、资金、实物等各方面规范控制程序和内容,确保资产的完整安全;四是健全内部审计监督,防止欺诈和舞弊行为;五是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经营活动法律审查机制,完善法律服务工作程序,及时高效地处理各种经济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发展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团

抓住自治区“从大企业中选择100户带动能力强、优势突出的优强企业,从中小企业中选择100户有前景、扩大就业明显的成长型企业”,即“两个100户企业”,进行重点支持的机遇,选择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骨干国有企业(企业集团),做强做大。

1.做强做大投融资平台

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注入煤炭资源为契机,以自治区现有的国有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建立新型投融资机构,对其行政划入的国有股权和国有经济资源进行市场运作,单独核算,分类考核,形成资本实力雄厚、具有较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新型投融资平台。按照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要求,集中融资,统一投资,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意图和发展目标。同时,加强其他出资企业投融资能力建设,打造一批具备较强投融资能力的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通过企业投融资平台和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的直接投入,大幅延伸产业链,辐射和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快速发展,为新疆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推动力。

2.打造一批优势产业龙头

依托资源优势,做强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力争把新疆有色集团公司、机场集团、新疆投资发展集团、国际经济合作公司、新疆化工集团公司、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昆仑轮胎有限公司、新疆雪峰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等优势产业集团,打造成为新疆行业排头兵,部分企业成为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行业龙头。

3.培育一批上市公司

抓住国家扶持新疆企业上市融资的大好机遇,成立专门机构,制定推进企业上市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强与专业中介机构合作,集中力量重点推进具备上市条件的优势企业上市,力争在每个集团公司至少培育一个上市公司。

(四)支持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全国国资监管工作会议,关于中央企业与地方国有企业的合作,由地方国资委“负责牵头”的精神,为进疆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推动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加快发展。

1.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投资发展新疆优势支柱产业

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加大国家紧缺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基地和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进一步提高油气资源在区内加工的产量和深度,最大限度地延伸石油天然气产业链,做大做强下游产品的精深加工产业。

2.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引导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大企业大集团与新疆国有企业进行战略重组,推动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支柱产业、国有骨干企业主业集中,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有效地解决新疆地方国有企业发展中存在的规模偏小、融资能力较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3.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引导进疆大企业大集团节能减排、扶贫帮困、帮助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一是高起点、高水平、高效益开发能源资源,走“资源开发可持续”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子;二是扶持以地方中小企业为主的上下游企业和产业集群,增强地方经济活力,促进地方就业,让当地群众更多地享受到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实惠,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三是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为自治区民生建设贡献力量。

(五)加强对地州国资工作的监督指导

1.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

加强与地州市级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全面推动建立独立的地州市国资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数量较多,企业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的县,积极争取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数量较少,暂不具备单独设立国资监管机构的县,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后,应明确规范其职责定位和监管范围,巩固完善“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监管的全覆盖。

2.落实国资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指导监督地、县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健全业绩考核、财务监督、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企业负责人选聘、薪酬分配、重要子企业监管等工作制度;依法开展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资产统计、非上市公司产权管理、上市公司股权管理、综合评价、经济运行动态监测等地方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资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树立“大国资”理念,推动全区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指导监督地、县级国资监管机构积极探索地方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领域和方式,树立“大国资”和“一盘棋一家人”理念,结合自治区产业发展目标和本地区的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全区范围内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

四.保障措施

(一)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创新

紧紧围绕科学跨越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创新。

1.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健全企业国有产权界定、登记、转让、保护和监管制度,探索监事会有效监督的方式方法,探索指导监督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效途径,探索覆盖全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按照“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原则,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

2.创新业绩考核机制

以市场化监管为目标,创新业绩考核机制,着力做好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一是按照目标管理和考核指标“少而精”的原则要求,修订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经济增加值、全员业绩考核纳入考核体系和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年度和任期激励、企业负责人调整挂钩,完善与法人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考核评价机制;二是坚持经济效益导向,努力做好经济增加值考核、全员业绩考核的宣传引导和稳步推进工作;三是将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收益在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发展中的杠杆作用;四是规范和完善董事会试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现董事会试点企业与非董事会试点企业业绩考核的有效衔接和合理平衡。

3.完善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制度

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督工作,完善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评价工作体系,夯实国资监管的工作基础。一是要拓展国有资产统计范围,努力做到全区国有资产数据全覆盖,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基础数据信息支持。二是管资产与管事相结合,建立监管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事前监督和过程管理,不断提升财务监督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三是积极推动企业集团化财务管理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推进资金集中管理和财务集约化管理工作,增强企业集团控制力,尤其是对重要子企业的财务管控能力;四是管资产与管人相结合,建立总会计师履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监管模式;五是加强企业资产质量监控,建立和完善资产经营责任与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资产经营责任,完善资产损失防范机制。

4.健全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机制

(1)加强监事会监督。按照“加强监督、跟进服务、促进发展”的工作理念,依据法律法规,细化监事会职责定位,修改完善相关条例规章,为监事会工作创造条件和制度保障,并进一步完善监事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推进监事会工作有效开展。强化当期监督,改进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方法,探索风险防范型监督模式,辅助企业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体系。拓展监督检查“视野”,推动监事会监督由集团公司监督向二、三级子公司监督延伸,由财务监督向项目监督延伸。加强对参股公司监管,充分发挥国有出资企业监事的作用,促进参股企业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重视监事会工作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监督成果在干部任免、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做好企业负责人“离任必审”的基础上,加大任中审计工作力度,扩大审计覆盖面。逐步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档案,严把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质量关。建立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相结合的内部审计工作体系,拓宽内部审计工作领域,在做好传统“查错防弊”的基础上,加强管理审计和效益审计工作,通过审计揭示企业经营管理风险、推动企业完善内控机制,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并重的双重功能。

(3)加强纪检监察监督。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派驻和交流任职制度,建立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监事会、财务、审计“四位一体”的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深入推进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决策行为、建设项目、经营活动的过程监督;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扩大民主监督。

(4)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国资监管新闻发布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等新兴传媒,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保值增值情况、所出资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和经营业绩考核情况,以及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

5.加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

以资源配置市场化为目标,按照“规范发展、合理引导、完善服务、促进流转”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健全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强化交易监管,拓宽产权交易领域,扩大产权交易市场涵盖面,推动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从根本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1.全面推进劳动、人事、分配等企业内部制度改革

紧紧抓住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契机,加快推进监管企业劳动、人事、分配等内部制度改革,建立真正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按照市场化方向和效益决定分配原则,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出资人依法调控、社会有效监督的收入分配新体系,建立健全职工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而合理增长的新机制,把职工利益与企业兴衰密切联系起来,激发职工为企业改革发展贡献力量的主人翁精神。

2.严格奖惩制度

坚持经济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率的正确导向,进一步完善企业负责人奖惩制度,切实落实“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考核理念,严格执行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特别奖励办法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考核力度,确保考核目标全面实现。

3.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

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一是制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年度培训计划,采取脱产与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法,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思想政治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二是按照“培养提高、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后备人才队伍;三是营造企业经营管理者培养锻炼、自发成才的良好环境,激发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

4.加强职工队伍技能素质建设

围绕“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等环节,健全和完善企业培养、选拔、使用、激励高技能人才的工作体系,加快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职工队伍。

5.加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强化科技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企业。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增强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内在动力。二是建立培养引进科技人员的长效机制,建立企业科技创新考核激励机制和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制度,同时加强精神和政治激励,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加强科研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合作与联合,支持面向市场的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使更多的科研成果能够转化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三)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1.加强和创新企业党建工作

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原则和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要求,探索实践国有企业党组织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创新,努力形成企业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行协调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加强企业宣传思想工作

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加强企业宣传思想工作。一是建立企业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以政工人员为骨干、广大员工全员参与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二是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宣传思想干部队伍,提高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三是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职工群众,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四是进一步加强发展环境与时事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形势,准确理解和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推动国有企业跨越式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与国资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优化内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全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

(四)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围绕“服务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主题,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工作作风建设,坚持不懈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强化纪律观念和自律意识,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2.加强能力素质建设

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和干部成长规律,突出党性锻炼和基层历练,构建理论教育、知识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锻炼“四位一体”的干部培养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努力把握科学发展的规律、国有资产监管的规律、企业发展的规律和经济运行的规律,健全权力约束制衡机制,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国有企业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和“两化”深度融合,为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国资委门户网站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逐步构建国有资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十二五”期间建成连接上下、覆盖全疆的网络系统,实现数据和信息的网络化,提高国资监管的水平。

采取有力措施,将信息化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并做好规划编制,落实机构、职能、人员和责任;建立信息化绩效考核制度,提升信息资源的整合水平,强化全员信息技术普及,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发挥信息化在风险防范、降本增效、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信息化促进企业发展战略转型。

(六)为国有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围绕“十二五”国有经济发展目标和国家扶持新疆跨越式发展各项政策,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服务,保证市场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引导各类资源向高新技术产业、矿产资源开发、节能环保、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集中配置,为国有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大力宣传国有经济发展的重大成就,及其在新疆发展稳定大局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国有企业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履行社会责任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发展方式、提升产业层次、促进经济转型等方面的显著成效和重大举措;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凝聚智慧和力量,激发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国有经济发展的热情和积极性,为国有经济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3.构建和谐的机关环境

以服务型、学习型机关建设为目标,以“三服务、两满意”(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基层,让党委、政府满意,让基层和群众满意)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培育融洽的人际关系为重点,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探索构筑和谐机关文化,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身修养、自我完善,提高境界、情趣和品位,培育乐观、豁达、宽容的精神,增强大局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努力营造人与人和谐、人与事和谐、人与社会和谐,具有亲和力、向心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的机关环境氛围。

(七)组建国有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

选聘区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企业退休高管人员等,组建新疆国有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为自治区国有经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避免或减少国有经济发展中的失误和损失。

五.规划实施办法

(一)国资委层面

以委领导为组长,成立自治区国资委“十二五”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十二五”规划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发展处,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发展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有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各类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明确的工作进度要求和年度考核要求,推动规划有效实施。

(二)监管企业层面

各监管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层层建立责任机制,负责推动本企业规划目标任务的实施。要以规划目标任务为指导,围绕主业发展,加大前期投入,深化前期论证,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储备和建设力度,建立健全项目不断生成、滚动发展、有序推进的长效机制,集中开发、储备、实施一批事关企业科学跨越发展的重大项目,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