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治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队伍建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描述
自治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是指:由自治区国资委依法选聘和管理、由任职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董事。外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不变。
二、报名人员范围
自治区、兵团有关单位退休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或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素质突出的县处级干部;自治区地州市退休的分管或从事经济工作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含金融单位)退休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高校、研究机构的副研究员、副教授及以上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资深从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主营业务投资、财务会计、审计、金融、法律、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专家或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士;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人员。
三、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能够坚定不移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纪守法,诚信勤勉,有较高的职业道德,能够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利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具有良好职业信誉,诚信勤勉,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忠于职守,依法履职,廉洁从业;
(三)具有履行外部董事职责要求相关的某一方面的专长,或具有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资本运营、重组兼并或经济、法律、财务、审计、金融、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工作经验,且履行职责记录良好;
(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五)与任职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责的关系;
(六)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担任董事的其他条件。
四、入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向自治区国资委报名,并填写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自治区国资委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并视情况进行外调政审。
(三)专业资格认定。自治区国资委组成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认定委员会,对外部董事人选进行专业资格认定。将通过专业资格认定的人选,列入外部董事人才库。
(四)选聘。根据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结构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遴选合适人员,到相关企业任职。外部董事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不超过3年。任期结束后,经自治区国资委考核合格,可以连任,但在同一公司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表》一式3份(贴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外事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一份(3000字左右),并亲自签名。
(六)推荐单位或自荐人应在《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表》相应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签字)。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在确定聘用时将对提交的有关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实。
六、报名方式
采取邮寄材料报名、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邮寄材料,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13号人园大厦6楼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邮政编码:830002,以邮戳日期为准。其中,第五部分的(一)、(五)项提交材料须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电子信箱xjgzwqg@163.com。现场报名的人员,请于工作日上午10:00- 13∶00到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报送材料。《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推荐表》可从自治区国资委网站(http://www.xjgzw.gov.cn)下载。
联系电话:(0991)2398118,2391573(传真)
联系人:姜鹏、李阳
自治区国资委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