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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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4-06-0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企业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根据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意见》和“能力建设年”的部署要求,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决定,在国资委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要坚持“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原则,按照一般干部成为熟悉工作的业务骨干,部门领导成为精通工作的行家里手,纪委领导成为谋划全局的专家权威的要求,以创建工作品牌、争创一流业绩为目标,利用2-3年时间持续开展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升国资委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增强履职能力和水平,推动国资委系统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基本任务是:

2013年着重抓四项基础性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二是明确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岗位职责,确定岗位能力标准;三是着力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的“五种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及舆论引导的能力,务实创新和敢于担当的能力);四是重点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十种能力”(即:政治鉴别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等六种通用能力和调查取证、案件突破、依法研判、监督检查等四种专业能力)。

2014年主要抓好各种培训、实践锻炼,切实提升纪检监察专业技能。

2015年主要抓好“回头看”,督促检查,巩固拓展活动成果。

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既要坚持步骤及时间安排,又要注重创新,统筹推进,视情况压茬进行。

三、工作措施

国资委纪检监察系统的“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由自治区国资委纪委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1)坚持“三级联动”。即:按照自治区纪委的统一安排,国资委纪委、各企业纪委以及各企业所属子(分)公司纪委上下联动,同步推开。

(2)坚持“纵向推动”。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各室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发的岗位能力标准,制定本室岗位能力标准;国资委纪委综合制定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能力标准,自上而下,纵向推动。

(3)坚持“个人与组织互动”。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制定业务岗位能力标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提升能力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能力反思,制定能力提升目标,加强学习提高,形成良性互动。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宣传发动。国资委纪委各室、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组织学习自治区纪委《关于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意见》精神,讨论分析本单位能力建设形势,查找差距与不足,增强能力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报国资委纪委。

(二)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能力标准。国资委纪委各室按照国资委“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能,以及实际工作任务要求,重新梳理和编写岗位职责。各企业纪委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工作任务,认真界定和编写岗位职责。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能力匹配为原则,以思想水平、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为基本内容,分层分类明确各岗位的能力标准,提出各岗位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要求。各单位编写的岗位职责和岗位能力标准,于2013年6月10日前报国资委纪委。

(三)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能力反思。各企业纪委领导干部要对照“五种能力”要求,查找不足,制定提升改进措施。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要对照岗位职责和能力标准,结合个人实际进行能力反思。通过个人自查、群众评议、组织测评等方式,找准个人在能力素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制定个人能力素质提升措施和计划,明确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报国资委纪委。

(四)立足岗位锻炼,提升业务能力。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重点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年度工作要点,逐级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不定期开展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干部主要测试政策研究分析能力,其他干部主要测试应知应会、公文写作等能力。深入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丰富阅历、提升能力。坚持以老带新、以上带下、以强带弱,抓好传帮带。坚持岗位练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在服务中提升的目的。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个人自学与组织培养相结合,全面提高能力素质。各企业要注重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要根据制定的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围绕办文、办会、办事,在“学、写、讲、干、查”等工作上下功夫,着力提升六种通用能力和四种岗位专业能力。要结合实际着重抓好以下活动:

(1)深化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掌握,积极组织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十八大知识竞赛活动。

(2)开展“读书活动”,倡导业余时间每天读书1小时,每季度读一本好书、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

(3)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讨征文活动,积极参加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国资委纪委开展征文活动,每名检监察干部都要撰写研讨文章,每个企业至少提交2篇征文。

(4)加强业务理论学习,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测试活动。

(5)举办一期监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

(6)开展纪检监察业务技能比赛和岗位能手评选活动。

(7)每年组织一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检查考评(互检互评)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顺利推进。自治区国资委纪委成立“能力建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能力建设工作的筹划、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风综合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推进。国资委纪委各室要做好对企业“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纵向推动工作。各企业纪委作为本企业开展“能力建设”专项活动的主体,要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探索创新,务求实效。要讲成本、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活动促进工作,用工作检验活动成效。同时,要结合自治区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搞好统筹协调,在服务群众中提高能力素质,不断深化巩固拓展创先争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做好总结评估,形成长效机制。要完善责任追究和考核办法,把开展活动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干部的评优、奖惩、选拔使用相结合。要坚持边开展、边总结、边整改、边提高,形成能力建设长效机制。要注意挖掘和培育亮点,总结提炼提升能力素质的特色做法,积极创建工作品牌,努力提高活动成效。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自治区国资委纪委

2013年4月16日

附件

自治区国资委纪检监察系统“能力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国资委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何东风

副组长:国资委纪委副书记赵处明

国资委纪委副书记阿尤甫·买买提

成员:国资委纪委党风综合室副主任王瑞宏

国资委纪委案件检查室主任秦新力

国资委纪委执法纠风室主任杨萍

领导小组负责能力建设工作的筹划、协调和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纪委党风综合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