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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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补充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16〕1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5〕5号)的规定,现将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自治区所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和控股、参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 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流失查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依法维护国有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指导和监督各地州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开展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和管理的政策和建议,推进自治区产权交易市场和交易机构建设,规范国有产权转让及交易行为。

10.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资委设16个内设机构,单设7个监事会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3 个。包括:

1.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

2.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治区国有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独立核算);

3.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疆产权交易中心(独立核算)。

(三)人员情况

国资委编制人数187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38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1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8人。2015年底实有在职人员160人,退休人员43人。其中:

1.行政在职人员127人。

2.事业在职人员33人。包括:国资委机关服务中心19人、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5人、新疆产权交易中心9人。

3.退休人员共43人。其中:行政退休人员35人,事业退休人员8人。

二、自治区国资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部门预算情况,自治区财政安排我委收入预算为3,034.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3.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0.83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自治区国资委支出预算总额为3,0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29.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0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2,529.2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0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1.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3.6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资委本级基本支出2,403.6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7.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1.31万元。

(2)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25.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94.72万元,经营收入安排支出30.83万元。

新疆产权交易中心基本支出预算77.08万元。其中:

A.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6.2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0.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5万元。

B.经营收入安排的基本支出30.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基本支出48.4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资委本级项目支出505万元。

(1)国有企业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经费321万元。

(2)监事会专项业务经费114万元。

(3)国务院国资委视频会议室延伸系统自治区国资委视频会议室建设20万元。

(4)天川集团改制诉讼费50万元。

三、国资委2016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财政安排国资委“三公经费”支出总预算163.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1.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1.66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7万元。各部门明细如下:

(一)国资委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2.9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万元,比2015年增加2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出国考察项目以及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培训带队学习等支出。国资委出国培训计划报批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外办审核。预计2016年参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安排的出国团组2次,出国人员4人;本单位组织的企业领导人员出国培训团组2批,带队参训人员4人。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11.32万元,比2015年减少2.8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要求,压减接待费支出。预计接待国务院国资委、各省国资系统援疆考察、调研以及各业务处室相关接待次数12次,人数约60人;预计举办国资系统相关业务培训班3次,每次参加培训人数约为1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1.66万元。其中: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131.66万元,车辆购置费预算为零。比2015年减少19.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下地州企业调研、监事会监督检查、“访惠聚”活动工作组日常工作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国资委全年实际使用车辆35辆。其中:机关公务用车17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工作用车8辆、国资委“访惠聚”工作组用车1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做到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严格做好公车管理,节约车辆运行费用。

(二)直属事业单位企业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4万元,与2015年预算安排一致。

1. 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零。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04万元。预计接待次数1次,接待人数5人。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零。

(三)直属事业单位新疆产权交易中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零。

自治区国资委

2017年12月8日

附件【【4】国资委2016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明细表.xls